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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过户时间,买房人乃中介公司经理的丈夫,该合同是否无效?

本人于2009年7月初在中介公司的引荐下拟将房屋出售,买房人当时称是为亲弟弟买房,因为弟弟在外地,且着急,所以当天即交付一万元定金,并与中介一同与我签订了所谓的购房合同,三方各执一份。因为发现合同中居然没有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仅要求甲方也就是我协助他们办理一个所谓的公证手续,其中也没有提到公证什么内容,后经我多方面了解,买房人根本就是编造事实,他就是中介公司老板的丈夫。请问这个合同是不是无效的?我怎样能避免交易中的风险?我因此不卖房的话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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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小峰 经纪人

如果买卖合同签过了,那应该有一个时间流程的,比如首付时间或签约时间,签约后多长时间内办理那件事、再在什麽时间办理那件事,多是一件一件按照顺序来的,不是说没约定过户时间就一直无限制拖下去或不过户的。假如合同真的存在你说的这样的问题的话,中介方也会承担责任的。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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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合同不因亲属关系二无效,就近找个律师详细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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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琚小峰 经纪人

    如果买卖合同签过了,那应该有一个时间流程的,比如首付时间或签约时间,签约后多长时间内办理那件事、再在什麽时间办理那件事,多是一件一件按照顺序来的,不是说没约定过户时间就一直无限制拖下去或不过户的。假如合同真的存在你说的这样的问题的话,中介方也会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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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栋栋 经纪人

    首先,签订了合同,是不允许更改的,只要买方如实给你钱,那不就得了,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要的钱不会少你的,他们只是一种收房的办法,买来以后,在卖出去,吃的差价,现在应该很少了,不知道你是在哪里!祝能帮到您!有疑问可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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