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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求问关于房改房的问题,请您援手!

很感谢您能进来!如果可以的话,请您留下宝贵的建议,谢谢了! 本人于2001年3月进入现单位工作。2003年底询问后得知单位还可以办理福利分房,但听说只有结婚的职工才能享受此待遇,而我是单身,于是试着写了申请,后来单位也同意了。于2004年3月交清房款(按房改房的价格共3万7千元)后正式拿到了100%的产权证。 1。不久因为急需用钱,故想出售此房,已找好卖主并定下了价格。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时被告知该类福利分房需要单位同意上市交易并盖章确认才可交易,而单位得知后坚决不同意盖章。但在我之前已经有好几个同事卖掉了相同的房子。请问:此类交易必须要原单位同意盖章后交易中心方给予办理交易手续吗?如果交易中心坚持称是地方规定的话我是否还有希望出售此房?我该如何做才能出售此房? 2。因一些综合原因,本人欲辞职。但单位领导告知,辞职的话必须将我已经买下的福利分房收回。我知道单位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但因为当初购房时单位领导就称我本不属于福利分房对象,是为了照顾我才卖给我的,所以想请问我所购买的这套房屋是否合法?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期盼您的回答,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王景光 经纪人

    福利分房交易本来就是受限制的 这种房子在一定期限后才能自主交易,如果不到期限,必须单位盖章的。 您这种情况本来就是福利的福利,所以单位肯定不会同意的,属于营利性质的。 但是按规定来说,您可以卖给本单位的员工,这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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