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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杨明丽请教:遗产房交易问题

我们现在有一套97年的房子,房产证是做在父亲名下的,但父亲无遗嘱,现需要到公证处公证,有50%是属于母亲的,有50%是母亲与我共有的,请问:1.如果是我放弃,把房子过户到母亲名下,然后由母亲把整套房子卖掉,需要哪些费用?(母亲名下有另外一套2000年的房子)2.我和母亲各自拥有50%拿到房产证后是否就可以立即卖掉,卖掉的话需要什么费用?母亲名下是否也存在20%的个税问题)3.母亲把他拥有的50%也转给我名下,我知道我可以继承50%,母亲办理赠与50%给我,赠予部分手续很麻烦费用很高??如果我拿到房本后想卖掉,再去购买新房,我需要涉及到什么税费,而且对我再去贷款购房有没有影响?是不是会影响到首付比例和利率??4.如过是母亲放弃,把房子的一半卖给我,其它的继承给我,若以后我这套房子拿来出卖,是否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我需要一个比较合适的继承方法!能少花钱还能不影响我再去购房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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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景随 经纪人

    您好,建议您电话联系杨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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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迪 经纪人

    继承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赠与也不会收取税费的,但是被赠与人再卖的时候就比较麻烦了,需要交全税,3%的契税,5.6%的营业税,差额20%的个税,如果您放弃继承,那您母亲就是二套,此房满五年不唯一,出售的话需要交差额20%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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