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购房建议 > 房改房产权的确认问题

房改房产权的确认问题

房改房产权的确认问题 案情如下: 1988年起承租公房,当时承租人母亲李某、大儿子王甲与儿媳刘某。后外孙王小某于1989年出生。(户口已经做了相应的变更)1999年房改,以母亲李某的名义购买,产权证上也只写李某的名字。2000年李某去世。现李某的小儿子王乙认为该房改房属于母亲个人遗产,要求分割。想请问各位,该房产是认定为共同共有的财产还是作为李某的个人财产?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727b12c6f6b88f7c91e3a84d3154c4ce/311x412x0x2/100x133.jpg
琚小峰 经纪人

李某、王甲、刘某是同住人,房改后以李某名义买断需要同住人同意转让份额或放弃份额,或口头或书面,证实只以个人名义买断,而保留份额。 关键部分就是王甲和刘某能拿出来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放弃份额,如若放弃份额就属于李某个人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徐婷婷 经纪人

    同住人需要放弃共同拥有权才能属李某的个人财产哦

  • 了解ta 头像
    赖翠华 经纪人

    要做财产公证的,

  • 了解ta 头像
    琚小峰 经纪人

    李某、王甲、刘某是同住人,房改后以李某名义买断需要同住人同意转让份额或放弃份额,或口头或书面,证实只以个人名义买断,而保留份额。 关键部分就是王甲和刘某能拿出来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放弃份额,如若放弃份额就属于李某个人财产。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