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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市北区德平路的居民,我们家是86年建的房子,现在房屋阳台从落水管下漏雨,请问如何申请办理?[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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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对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按规定由相关业主共同协商议定,并分摊相关维修费用。如房屋有维修基金,可向房屋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维修申请,由业委会或居委会申请办理房屋维修基金的支取手续后组织维修。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属已购市直管公房的: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申请;    2、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查询维修基金存储情况并征询相关业主意见;    3、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4、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经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6、房屋维修费用超出缴存维修基金部分,由相关业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分担。   二、属已购单位自管公房的: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2、经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征询业主意见并填写申请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对账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持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到银行办理转账,转入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指定账户,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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