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买房风险 > 南京[大发燕澜湾]我刚离婚,名下无房,办理购房资格证明后,又和先生复婚了,他名下有两套房,我可以再买房吗?

南京[大发燕澜湾]我刚离婚,名下无房,办理购房资格证明后,又和先生复婚了,他名下有两套房,我可以再买房吗?

我刚离婚,名下无房,办理购房资格证明后,又和先生复婚了,他名下有两套房,我可以再买房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9****6 热心网友

    您好,南京市采取以居民家庭名下实际拥有套数计算,即“认房”。您先生名下已有两套房,所以您不能再购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