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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卖出,第二套用商业贷款,现再想购买一套用于改善性住房,怎么贷款?

你好,本人2008年在峨眉的一套住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2011年已经结清并卖出,结清时提取了我夫人的公积金,但贷款时本人是贷款人,结婚后办理房产证时我和我夫人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2009年在成都使用商业贷款在成华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主贷人为我夫人,房产证上我和我夫人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目前还没有结清,此房提取过公积金。今年公积金已经由乐山转到了成都,同时包括里面的资金。现在已经离婚,房屋归对方。我想在成都买一套住房100万,想用组合贷款方式,公积金贷40万,商贷20万的方式,不知道可以吗?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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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楫 经纪人

    您好,像你这样的情况,不可以贷款了你已经有两次贷款了,就算可以想到办法贷款,至少也要首付6成贷款4成,而且利率也要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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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两次了,没法申请商业贷款了。试试公积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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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你不可以组合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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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查询一下你和配偶的征信吧,如果征信显示的都有两套贷款记录,你就不能再通过贷款购买房屋了,只能全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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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没有办法组合贷了,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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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祖军 经纪人

    这种肯定是不行的。你只能纯公积金贷款40万,无法组合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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