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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办理房照且已开全额发票的房子买卖及过户问题

2010年12月购买的一套房子,76平方米,首付30%,其余贷款10年,正在还贷中,现在开发商已经开具了全额正规发票,同时在房产局办理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证抵押在银行)。房产证暂时办理不下来,开发商称需要等待验收完毕。此时,由于工作调动,现欲将此房屋出售。请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过户?过户费用需要多少?是不是都由买方承担?可否直接将房产证过户到买方名下?如交易后,对银行还贷有何影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急盼高手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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