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所有权

我想问一下高人!我爷爷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 大儿子在1968年结婚,户口迁出,有一子一女; 大女儿在1969年结婚,户口迁出,有两个女儿。 小女儿在1993年结婚,户口迁出有两儿子。 小儿子1996年结婚,户口迁入,有一个儿子。 在1993年小女结婚前分地:爷爷50平方米。大儿子50平方米、大儿媳妇50平方米,大儿女儿25平方米。小女儿25平方米。小儿子25小儿子。 分地后大儿子自己有125平方米的土地建房,证件都为大儿名下。而小儿子是用了爷爷的50平方米加姑姑的25平方米和自己的25平方米再加爷爷买的20平方米,共120平方米的土地建房子,证件都为小儿名下。 现大儿于1997年去世,爷爷于2003年去世。 问:在1993年前爷爷的一间老房子〔45平方米〕在1993年时爷爷口头答应在死后老房子给大儿子所有,并在1999年时开始给大儿女儿作为商铺使用至今。请问高人这老房子是谁所有。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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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江楠 经纪人

    你说的问题看似复杂其实就是牵扯一个所有权归属的问题,老人家口头答应的给大儿子的房产若有证明书证物证或者人证既可以认定为遗嘱成立,否则可以通过诉讼进行确认,我国传统习惯是女儿出嫁不带也不分享娘家财产,但是具体要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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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芮广礼 经纪人

    没有遗嘱的话,法律意义上归两个儿子所有,但就家庭而言,如果老爷子有口头答应,还是归大儿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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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跃 经纪人

    产证上谁的名字归谁啊,如果有爷爷的名字的房子,要平均分配的,除非你能提供,公证委托,书面的,或者公证人,口头说说是没用的,除非其它子女无意义。一般儿子分的多点,女儿占得份额少的,这个情况要请法院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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