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签订的二手房合同规定60日内去房交所办理递交产权手续,买卖合同里买方只支付我3万定金
现在买房资金没有筹备到,和中介说想让我多给买方15天筹集资金的时间,可是合同规定60日后两天的准备时间去房地产办理递交产权手续,买方是现金付款15个工作日,如果我给买方提供逾期十天的准备时间,这10天我可以索要多少金额补偿呢?如果答应买方给卖方的补偿,还需要再签订什么合同吗?如果10日逾期后买方还是没有筹备好相关手续,我作为卖方又应该怎样做呢?
现在买房资金没有筹备到,和中介说想让我多给买方15天筹集资金的时间,可是合同规定60日后两天的准备时间去房地产办理递交产权手续,买方是现金付款15个工作日,如果我给买方提供逾期十天的准备时间,这10天我可以索要多少金额补偿呢?如果答应买方给卖方的补偿,还需要再签订什么合同吗?如果10日逾期后买方还是没有筹备好相关手续,我作为卖方又应该怎样做呢?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