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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出让金是一回事吗?

土地原性质是划拨,二手房购买时交了“土地出让金(收益)”,按总房坐的1%交的。发标上写的就是“土地出让金(收益)”,请问我可以将土地性质更改为“出让”了吗?因为现在房产证上仍是“划拨”。 另:有“土地收益金”一说吗?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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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玉竹 经纪人

    房地产交易交纳土地出让金,也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划拨的永远都是划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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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杨 经纪人

    是不可以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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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武 经纪人

    土地收益金其实就是补地价,补完地价后,你的新房产证上会有地号,因为之前此房没有补地价即土地出让金。其实改不改为“出让”都不会影响你房子的性质及税费,你补过地价号在使用年限内转让就不用再交“土地收益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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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不是 土地出让金减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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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荣安 经纪人

    不一样的也不可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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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清爱 经纪人

    不可以改性质的。这个差了很多。但是税单说的受益、出让金是一回事。一个是只划拨性质的,一个是针对出让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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