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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想离婚,现在有个房子!这个房子是2005年他爸爸买来给我们结婚用的,房主没给过户.

2006年我们结婚,房子在2013年过户给我老公了,但是他是以单身名义过户的!!这个房子算我们的婚后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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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益笛 经纪人

首先当时候他父亲是以买卖还是赠与的方式过给您老公,如果是赠与的形式,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买卖的形式,属于婚后购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太大问题,最好别离,那句话怎么说的,婚姻怎么选都是错的,长久的婚姻就是将错就错。下面归纳一下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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