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其他 > 成都法律纠纷 > 父母赠予子女房屋公证于个人,婚后产权加了其配偶名字,没有公证的,离婚怎样分割,父母可以收回吗?

父母赠予子女房屋公证于个人,婚后产权加了其配偶名字,没有公证的,离婚怎样分割,父母可以收回吗?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马良 经纪人

    已经过完户了,就不能收回了,分配按产权证份额分配

  • 了解ta 头像
    邓小燕 经纪人

    您好。您的产权由您父母公正给您的话,产权没有变更,您怎么能够加上您配偶的名字呢?如果这样的话,离婚了。配偶和您都是不能够分到的啊。您的父母是可以收回的。产权是您父母的,肯定可以收回的。

  • 了解ta 头像
    邓宗俊 经纪人

    您好,夫妻婚后那就是已经属于共同财产了,如果产权上面有他的名字,那样他是有分配权的,不过具体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