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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男友共同买的房子,现在我两已分手,请问这房子该如何解决?

你好,在2013年我和前男友共同付的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两已分手,但是产权证上两人的名字,男方同意把房子让给我,但是房产证上有他的名字,因为我们办的是按揭,现在银行不同意转为一个人的名字,我家里人一直不放心,怕以后我们居住了他来找我的麻烦,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帮我解决吗?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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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向善 经纪人

    去掉一个名字去当地交易所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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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飞 经纪人

    接上,前提你要筹钱把贷款先换掉,才能做买卖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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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飞 经纪人

    只有按照正常买卖来做,把他那部分产权转让给你,按照交易中心评估价的一半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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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良 经纪人

    可以选择过户,也可以先公证,以后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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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道白 经纪人

    您可以先拿钱把银行的抵押款还掉,然后再去交易所把产权证做成您一个人的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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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明 经纪人

    你可以吧他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的啊,去掉他的名字就好了啊,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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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东 经纪人

    按正常的买卖的手续就可以的,也就是把他的50%交易给你就行了,不过有些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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