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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想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送给乙。请问,去做房产公证赠与乙和过户给乙,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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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宝 经纪人

不是一回事!但是建议走买卖程序!这样彻底!公正的话以后要卖的话将会非常之麻烦!

全部1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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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岩 经纪人

    首先公证没有过户安全,赠与的话下一次交易时会增加税费,过户的话第一安全第二下次交易时税费可省部分而且再次交易办过户时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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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利飒 经纪人

    房子是可以走赠与手续,也可以甲和乙直接过户,但是税费不一样的,楼上一些人说的直接送直系亲属的那种应该算是继承,和赠与是两个概念,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一般走赠与手续,赠与手续非直系亲属的要交全额20%的个税(这个办房本的时候是要交纳的),直系亲属免征(但如果这个房子在卖按照现行的政策还是要交纳的)。如果直接走买卖手续只需要交纳契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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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洪宝 经纪人

    不是一回事!但是建议走买卖程序!这样彻底!公正的话以后要卖的话将会非常之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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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轲 经纪人

    不是一回事,过户是走买卖流程正常缴税,而赠与的话要交2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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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宁 经纪人

    同楼上,是不行的,如果非亲属只能走买卖,如果是北京的话必须满足在京购房资质,还可以走委托公证,就是甲委托乙全权处理自己的房子,房本也给乙,还有其它一些证件,不过这种公证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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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银达 经纪人

    看走公正还是买卖那个交税少就走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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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树强 经纪人

    不是亲戚的话不行,要走买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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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金根 经纪人

    不是一会事,我建议走一下买卖程序,这样以后会少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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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健 经纪人

    不是一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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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笛 经纪人

    甲已的关系如非只系亲属只能走买卖手续,无法走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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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少俊 经纪人

    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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