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贷款 > 广州交易流程 > 房屋买卖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房屋买卖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现有一私房,产权人3人,其中两人侨居美国,一人居住广州市。居住美国的一人已过世,由其儿子继承产权,该儿子已办理了继承权,现房屋要出让,请问这三人需提交什么资料和办理手续的过程,进行房屋买卖,谢谢!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磊 经纪人

    你好,侨居美国的那位如果还有身份证,可以回来直接办理,如果没有身份证了,需要有大使馆出具的公证书,如果不能自己回来,还需要办理委托公证,拥有继承权的那位需要带继承公证书和身份材料。在办理出让手续前,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办理完继承手续后才能办理房屋出让手续。

  • 了解ta 头像
    郑大源 经纪人

    这个如果是没有贷款的情况下比较简单一点,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继承公证书,等资料就可以办理交易过户,如果果业主是外国籍的话比较麻烦一点,提供护照,翻译公证,迁入和入境证明等就可以办理过户了。同时还需要公示。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