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交易过户 > 南京过户流程 > 我购买的房子,交了15万办理了过户,因当时处于出租状态(实际上户主只能收到每月200元的租金),

我购买的房子,交了15万办理了过户,因当时处于出租状态(实际上户主只能收到每月200元的租金),

谁知这位租赁户不肯离开,卖方又交给了我15万,但没有过户,我想知道,现在要拆迁,房子应该算是谁的?卖方认为已经退还,我方坚持没有终止该合同并过户所以依然享有产权。到底孰是孰非?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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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永波 经纪人

    如果说当时签合同时的时候,没有明确表示这个拆迁赔偿,那现在不过户就是业主违约,过司法程序你只能得到合同上面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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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凯凯 经纪人

    你好,对于你来说当然是认为是你的房产,但是没有过户,实际还是别人的房子,这种情况你追究下去,可能也只能得到小额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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