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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出的房产资讯1、低收入申购和国有土地拆迁取得的经济适用房,转让时要向政府缴纳50%的差价收益金,计算公式——南京

前几天出的房产资讯1、低收入申购和国有土地拆迁取得的经济适用房,转让时要向政府缴纳50%的差价收益金,计算公式:【本次转让核定的契税计税额-(原购房缴纳契税计税金额原契税实缴额)】×50%这个能举个例子说明下吗?看不太明白?以前还听过个版本是成交价单价-政府指导价的差额来交收益金,请问那个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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