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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屋拆迁所引起家庭纷争

大家好:我本人祖上留下一处公产房,面积33平米,原承租人郭某,次子一直同住,因拆迁尚未过户与次子。其他子女三人主张分割以上房产,次子郭某主张分割祖上流下的33平米,其优惠政策(就是另外加上的赠送的平米数,一次性奖励,安置费等)这些不予分割!请问各位法律高手我这样做可以吗?符合国家法律吗?请问各位有什么高见?在加100分!!本人很急!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童连兴 经纪人

    你好,这种情况肯定是要大家一起都享受的,不能有次子和郭某二人享受这个政策,政策面前时人人平等的。但是你可以通过拆迁办根据原房屋的实际享用人这点来跟其他子女来协商,在享受比列上进行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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