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但未办理产权登记,卖方又卖与他人,买方能得到多少补偿?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但未办理产权登记,卖方又卖与他人,买方能得到多少补偿?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马良 经纪人

    这要看你们进行到哪个环节,由于什么原因违约,违约方最多需要支付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