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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按揭购房,婚后加女方名字,详见详细提问

婚前男方一方以按揭方式购房,房款100万,首付50万,贷款本金50万,利息20万。产权证上写男方1人名字。婚后产权证上加女方名字,请问该套房是否作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按房屋价值200万,贷款本息已还30万,未还40万计算)。1、请问女方能分到多少(前提双方同意卖房分钱)?2、是否由于共同财产关系直接对半分?3、还是由于男方出了首付(假设能证明),要扣掉男方首付后再分?4、如果扣掉首付是扣50万还是扣100万?(购买房屋时50万首付相当于总房款100万的50%,故这里扣除200万的50%)5、贷款本息未还部分债务是作为共同债务还是男方个人债务?6、男方是否需要在购房时作公证证明首付款50万为男方一方支付,还是仅需保留相关凭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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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陈斌 经纪人

    婚前的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是共同财产,离婚分的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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