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贷款 > 广州过户更名 > 父亲先去世,房产证只有父亲的名字,是单位房改房,母亲没工作。有4个子女,已没了祖父母辈。

父亲先去世,房产证只有父亲的名字,是单位房改房,母亲没工作。有4个子女,已没了祖父母辈。

母亲去世前做了公证,把她应继丞的部分,只给3个子女。其中一人没尽赡养义务,又在父母在世时,大约10多年前借了2万元没还,所以没给他的,那个公证有效吗?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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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该遗嘱是有效的,可以遗嘱公证上的内容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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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良 经纪人

    公证继续有效,如果想变更,需要重新办理一份遗嘱并且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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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伟华 经纪人

    你好,公证是有效的,这等于是遗嘱,属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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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建华 经纪人

    公证书要是母亲生前在政府做的公证是有效的。其中一人的继承也是有份的,你们要是不想给他,只能找律师帮你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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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如果公证书是母亲生前在政府的公证处做的,是有效的,如不是,那就是4个子女共同继承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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