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 房产问题

我是一个77岁了 儿子不幸 在前面去世了 儿媳和孙女对我不好 我们是住在一起的 以前儿子在的时候对我很好 但是他们现在要卖房子 我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请问有人帮我 我当时儿子去世了 我有继承权吗 还有按比列的 还有按顺序的 ? 谢谢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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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宝明 经纪人

子女和您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你户口在里边吧,有继承份额的!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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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宝明 经纪人

    子女和您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你户口在里边吧,有继承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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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房产证上面是谁的名字?假如有你的名字他们在不经过你的同意(指书面签字)的情况是无法出售的,即使是您儿子的名字,就要通过法律的途径了,你本人是拥有继承权的,并且是1/3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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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波 经纪人

    如果您在产权证上没有名字 那么你无权干涉您儿媳买卖房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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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金娥 经纪人

    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以上两点,如果你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可以起诉,让法院来判决房产的归属,值得争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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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波 经纪人

    第一继承人是您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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