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贷款 > 苏州过户更名 > 我家有一处房是房本是我婆婆的名字,现在要拆迁了,这房子我婆婆说给我老公了,但是现在居委会说

我家有一处房是房本是我婆婆的名字,现在要拆迁了,这房子我婆婆说给我老公了,但是现在居委会说

如果没有过户,就要提供什么买卖证明,我想要是有买卖手续,那不就是过户完成了吗,请问居委会要的是什么样的东西呢,还有要是现在过户,是不是以后分了,房子要交双份的契税呢?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王业领 经纪人

    直接用自己的名字去办理,相关费用要了解一下。

  • 了解ta 头像
    李钰 经纪人

    那就直接过到自己名下好了国家的政策一直在变化免得到时候麻烦

  • 了解ta 头像
    陈高松 经纪人

    直接过户到你自己名下就行了,不用交双份契税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