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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老决定将无房产证的单位公房变更承租人为女儿,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受到法律支持?

俩老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老父亲2007-2009年脑梗塞三次住院时儿子不管(不闻不问)说他们有人管着,即妻子。无奈只有女儿一人承担,现在俩老协议决定去事后将无房产证的单位公房变更承租人为女儿,(单位不办理变更承租人的情况下,又因为因城市建设需要已转租给相关部门,本人不在单位公房内居住)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受到法律支持?或者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儿子们对俩老是不照顾的,他们从父母处已经各得一处公房。老大有四层楼私房一栋。老二有单位分的福利房两室一厅,已买断即私房。但还要父母现在的出租房。说是:现在谁嫌房子多。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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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树发 经纪人

    遗产继承,你就直接在遗嘱上注明要不你就直接到公证处公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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