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租房 > 北京租房注意事项 > .2011.10.17租的房子,交了半年的租金,一个月的押金,现在我因个人客观因素需要退房,但是房东剩余租金不退给

.2011.10.17租的房子,交了半年的租金,一个月的押金,现在我因个人客观因素需要退房,但是房东剩余租金不退给

还有四个多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共三千,他不退了.合同上明明说了任何一方违约只是支付对方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房东还是个警察!!!!!!!搞不懂他是怎么想的!我可以通过什么有效的法律手段来维护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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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光旭 经纪人

先找中介,不行找律师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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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金香 经纪人

    如果合同所约束的条款双方是平等的 那么就可以按合同条款解除合同,您违约了正常来讲押金是不退的。剩余的房屋租金是要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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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静肖 经纪人

    租金不退是不正确的 押金不退正常 你可以找你租房通过的中介 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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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光旭 经纪人

    先找中介,不行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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