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爷爷奶奶因为要钱治病把房子卖给了叔公并有字条

爷爷奶奶因为要钱治病把房子卖给了叔公并有字条

因为76年的一场火灾烧为平地,后来爸爸把那地买了回来但没要回字条,85年翻盖没什么事,现在我父母已经去世叔公的儿子拿着字条说要收回他的地(他们全家的户口都不在本村)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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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思 经纪人

他们要不回去的,这是他们不讲理,你父母也真是给了钱就把字条拿回来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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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可新 经纪人

    打官司你们赢的几率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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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培思 经纪人

    他们要不回去的,这是他们不讲理,你父母也真是给了钱就把字条拿回来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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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敬章 经纪人

    不合法的,即使诉讼也没办法,只要你们是住在那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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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芝金 经纪人

    中国讲究证据啊,不管你经过和事实在悲催,然证据不足还是一样不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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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强 经纪人

    很显然 不合法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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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纯梁 经纪人

    我觉得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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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宏亮 经纪人

    1、胜诉的难度很大,买卖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又没有书面约定,如何证明? 2、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其他几个子女从未放弃过继承,另外,房产登记在老人名下,你们购买又无依据且没过户,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3、老人名下,给其他继承人钱,不属于买卖。你可以主张,继承时你们已经约定房屋归你方,补偿款已经给其他子女,房屋应当属于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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