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贷款利率 > 2006年婚后买房产权人是我孩子和父母,2010年离异贷款还清。现想再购置一套房产。请问我是否可以买

2006年婚后买房产权人是我孩子和父母,2010年离异贷款还清。现想再购置一套房产。请问我是否可以买

不能买的话是否是将上述房产除名,或是以父母的名义购买。除名之后算首套住房,不用交房产税。问题是除名的费用高还是缴纳房产税的费用高?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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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科林 经纪人

    你是上海人,对吧?假设你在结婚前,父母名下有房,且你在06年后购置了一套婚房,现在离异了,又想购置一套。可以以你父母的名义再购买一套。或者找人结婚后,再购置。属于第二套,契税3%。若购房前去你名,可算首套,契税1.5%。除名的费用与评估价及产权人的数量有关系。房产税跟二次购房后的人均面积有关系,目前是人均60平算的话,按超出部分的面积单价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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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冉芬 经纪人

    您好! 请问您是否是上海户口?如果是,2011年11月28日之前与父母共有的房屋算为父母所有,您可以直接再购买一套房的,但是需要交3%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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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兰 经纪人

    您好!最好去你的名字,这样你就可以买房算首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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