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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独生子女,但2014年时,干部否认我是独生子女造成未办准生证于2014年5月生育二胎请问有这理吗?

我属独生子女,但2014年时,干部否认我是独生子女造成未办准生证于2014年5月生育二胎,现如今社区集体土地款不给予分配,说要先交罚款,请问有这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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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3 热心网友

    您好,能否享受拆迁待遇,首先要求具有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第一看户口在不在村里。第二看是否长期在村里生产、生活。第三看是否以农村承包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所以,户口是能否享受拆迁补偿的必要条件,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形:比如因政策性原因户口迁出,比如上大学,服兵役,服刑等等,这种情况下,户口虽然不在村里,但依然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得到拆迁补偿。还有一些户口迁入小城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丧失,在拆迁的时候仍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因此,并不是户口迁出,老家房子拆迁就不能得到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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