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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直未收到交房通知,对于这种如何维权呢?我于2013年11月4日已经明确向他们销售总监电话说明要取消购房合同

请问:2013年6月底是合同规定的交房日,但是一直未收到交房通知,11月4日致电开发商得到开发商说是市政配套延期,对于这种如何维权呢?我于2013年11月4日已经明确向他们销售总监电话说明要取消购房合同,请问我的主张是否可以得到支持?谢谢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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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j 热心网友

    晚交房有违约责任在你网签合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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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h 热心网友

    因为有不可抗拒因素,不是开发商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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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热心网友

    针对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纠纷: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定不明的地方,应当和对方认真协商,重新达成补充协议,解决因为约定不清无法履行的问题。因国家新政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是否属于情势变更,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买方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3、如果对方执意违约,什么道理都清楚,但就是不想履行合同,有的甚至明确表示,要以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解除合同。对这种情况,建议尽快起诉,没有别的办理,拖延诉讼对买方没有任何好处,得到法院判决后,通过强制执行才能迫使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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