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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要与一个二手房东签租赁合同,但因他是二手房东.且一手房东未知转租事宜,以上条款若在我现一手房东发生纠纷时

您好: 我将要与一个二手房东签租赁合同, 但因他是二手房东.且一手房东未知转租事宜,所以在与二手房东签合同时我要增加合同补充条款如下: 如因非甲方非正当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业主及除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未能持续按合同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的,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及押金,以及乙方为正常生活需要而预先缴纳的费用(如: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并追究甲方因违约而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以上条款若在我现一手房东发生纠纷时,是否可以有效保护我的利益? 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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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6 热心网友

    您好,1、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租赁期限50年是无效的。 2、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但是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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