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那里却发现并不符合交付条件,当初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交房日期超出60日可以退房,请问我如果要退房应该怎么办?
律师,你好,我于2013年5月22日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承诺2014年5月1日交房,但是直到2014年7月14日才通知去办交房手续,去那里却发现并不符合交付条件,小区大门、围墙没有修好,地面、绿化没有完成,而且拿不出房建局出具的验收格证。当初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交房日期超出60日可以退房,请问我如果要退房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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