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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租房合同几个问题

有一出租房,合同签了一年,房费已交清,现在还有2个月到期。前几天,租房屋人半夜打架惊动了邻居,邻居因此报了警,警察也曾找到,许诺让他们3天内搬出(往常就有邻居反映他们有扰民行为,也多次警告过他们,并口头商定如再有扰民条件就请他们搬出)。签合同时,扣了3000元押金(合同上未写明,也没有有关扰民方面问题解决细则)。现在手中还有这3000元押金跟2月房租,若想与他们解除合同,可否扣除一定押金。另外,在这期间因房屋闲置而导致损失可否从房租中扣除?如果陈述有什么不够详细地方,请联系万分报答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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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海阳 经纪人

    房租是不能扣除了,最多最多把押金扣除!就算他们把房子住到到期哪天,那您的房子也有空闲期的,所以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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