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网 > 合肥房产问答 > 合肥交易过户 > 合肥税费计算 > 房屋什么缘故要征契税?

房屋什么缘故要征契税?

2010合肥房产契税新政策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 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如下: 1、90平方以下普遍住宅:契税2% 2、90平方-144平方普遍住宅:契税3% 3、144平方以上高档住宅:契税:5.5%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契约),向承受权属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2、谁是契税的纳税人?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城乡居民个人、外国人及其他个人。 3、什么叫房屋买卖,是否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契税暂行条例所指的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 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房屋买卖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及细则第七条) 4、房屋买卖契税的纳税人? 房屋买卖契税的纳税人为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承受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其他个人。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及细则第四条) 5、房屋买卖适用的税率? 1997年10月1日前签定购房合同的税率6%,1997年10月1扫至1999年8月1日签定购房合同的税率4%,1999年8月1日以后签定购房合同的税率4%,其中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收,其余的仍按4%征收。 为防止税源流失,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仅限一套,对个人购买多套普通住宅用于出租或办公,不得给予减半征收优惠(川地税函[2002]83号)。 6、普通住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国税发[2005]89号文、川办发[2005]22号文、达市地税发[2005]169号文规定,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各税种) 7、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税价格是什么? 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即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中包含的所有价款都属于计税依据的范围,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交价格的组成成分,不应从中剔除,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算缴纳税款。(财税字[1998]96号)。 8、房屋...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