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怎么维权?

我住的宿舍楼位于城中村的外围,临近城市道路边上,2001年建成的六层楼.有自己的产权,,现在城市搞三年大变样,城中村改造,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市领导和开发商联合设计决策,硬性规划,把我们宿舍楼化入拆迁改造范围,盖大型超市.盖商业高层小区.政府组织拆迁小组,在冬季责令居民搬家,我们想上诉,听说市里法院根本不受理.市里这样规划打着为了城市改造的旗号,对吗?我们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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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祥东 经纪人

    1、对拆迁补偿金额有异议,应先申请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2、请参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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