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处理

我7月租了一个两室的房,由于弟弟一直没能搬过来,考虑到房租承受能力,我就把其中的一房间短租给别人,房东大吵大闹说我违约要我付一个月的房租做违约金,还莫明其妙的满口脏话骂人,还要打人,还要拿刀说是要把我杀了,从来没见过那么激动的人,我都不知道我到底做错了多大的事以至于他要这样,我打了110,后来他的家人解释说他的脑袋比较容易激动,我觉得应该是神经方面有问题,考虑到安全问题,我同意一个月的违约金同时我决定结束租约,可是当我同意支付违约金时他却又要求我继续租下去,你说这种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我怎么可能敢住下去,他就说我要不住的话就是双重违约,要付两个月3000的违约金!这不是在抢钱嘛!我这是第一次租房,没什么经验,不知这双倍的说法是否合理,希望能够得到帮助和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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