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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收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于2007年4月6日通过朋友向人买了个房子 对方也写了收条 内容如下 今收到++交来房款++元 此房位于++大道++小区+号楼+楼 编号为+++号 面积++平方米 总房款为++元 。于2007年5月底为该房户办理全部的住房手续! 收款人;+++ 2007年4月6日 到现在对方都不交房 这张收条有没有法律的效力 我能不能通过这张收条起诉他 让他交房 或者退钱!再就是这张收条有没有法律效力失效的时间? 请各位大律师指点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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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http://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d75ad21fae6de43c835aff1a6f2d217d/372x494x0x0/100x133.jpg
王强 经纪人

可以起诉,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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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倩 经纪人

    已经快5年,民事法律诉审时效是2年,首先你要证明这期间你一直都要求他办理过户。是他不配合你。否则,你很难打赢这个官司。最多陪你一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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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春娜 经纪人

    有法律效力,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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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光 经纪人

    法律效力肯定有的,这张收条是要经过鉴定的,如果鉴定有效就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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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雄军 经纪人

    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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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轮轮 经纪人

    你们买房都不签合同的,具有正规的网签合同说话权利更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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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志鹏 经纪人

    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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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强 经纪人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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