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火急

我和朋友于2008年元月共同租了两间店面,但因经营不善,年底结账不盈利反而欠了两万多房租,朋友一看这情况就甩手不干了,到外地打工了,前几天房东来要钱(合同是我 签的)我又把欠条误打成三万七,和实际数目相差一万余元,我回家找到以前的房租收据,然后找房东修改欠条但遭拒绝,房屋合同是一年的,2009年1月20号到期,没有续签。房屋合同上的房租滞纳金是每天2%是否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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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江朋 经纪人

没有什么合法不合法,当初这个看你是怎么跟房东谈得。现在还得平心静气的跟房东搞好关系,再好好谈谈,我相信你可以解决这点小问题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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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树超 经纪人

    没办法,只能自己认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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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宁波 经纪人

    合法,现在就跟房东处处关系,房东只要不为难你,这些都可以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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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金星 经纪人

    合法是肯定的,但是,我建议你,先跟房主搞好关系,这个东西是可以协商的。如果房主人不是特别坏的话,可能也就不会揪住不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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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江朋 经纪人

    没有什么合法不合法,当初这个看你是怎么跟房东谈得。现在还得平心静气的跟房东搞好关系,再好好谈谈,我相信你可以解决这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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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博恩 经纪人

    这个滞纳金规定的损失以上是合法的,不过你的房收据是跟合同相关联的,这个应该你想想法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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