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公租房?

全部2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马赫 经纪人

    您好,名下没有房子,去社区申请。

  • 了解ta 头像
    董钰 经纪人

    到社区申请。

  • 了解ta 头像
    程建伟 经纪人

    名下没有房子,去所在地社区申请

  • 了解ta 头像
    张楠 经纪人

    的符合条件,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

  • 了解ta 头像
    王婷婷 经纪人

    去社区申请

  • 了解ta 头像
    王磊 经纪人

    连续交满6个月 12个月内没提取 夫妻名下没有任何贷款 住宅类可以申请公积金 q

  • 了解ta 头像
    李倩 经纪人

    到社区直接申请

  • 了解ta 头像
    李勇 经纪人

    去社区申请

  • 了解ta 头像
    张雪凤 经纪人

    得符合条件,去户口所在地地区申请

  • 了解ta 头像
    牛天宇 经纪人

    华晨宝马有公租房 但是必须是华晨宝马的正式员工才可以满足条件 派遣的不可以哦

  • 了解ta 头像
    沙原 经纪人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 了解ta 头像
    朱守凯 经纪人

    你本人名下没有房产,去社区申请,然后等着申批就可以了

  • 了解ta 头像
    赵强 经纪人

    当地社区去申请

  • 了解ta 头像
    孙霞 经纪人

    公租房申请流程 第一、提出申请: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第二、申领表格。 第三、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第四: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好登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和材料。 第五、初审: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第六、复审: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第七、终审: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身符合条件的,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公司期间无异议并终审合格的,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 了解ta 头像
    孙霞 经纪人

    一样

  • 了解ta 头像
    孟凡宇 经纪人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注。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规定年限。 4.具体条件以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地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了解ta 头像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去户口所在地社区询问,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 了解ta 头像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得符合条件,去户口所在地地区申请

  • 了解ta 头像
    付连英 经纪人

    下载盛京好办事 可以在网上申请

  • 了解ta 头像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申请公租房需要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根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申请审批。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具体程序是: (一)个人如实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申请表格。 2、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二)社区评议: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入户调查、群众评议。 (三)街道初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初审。 (四)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复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复审。 (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定: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对象、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审定。 (六)张榜公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审查结果统一编号,在市政府网站、日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有异议者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调查核实。 (七)摇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公开摇号全过程接受公证人员现场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员现场监督。

共 21 条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