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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公证

您好,我爸妈2010年6月刚退休,我想在市里给他们买套房子,但我本人已经有一套住房,我想用我大姐夫妻俩的名义买(因为他们以前没有买过房),这样就能享受到首套房的政策. 房子的首付款和以后银行还贷全部由我来负责,将来房子产权归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到公证处公证? 或者您是否能给我点建议,我应该怎么做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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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翠 经纪人

    这样的话事先要说好的,写个补充条款或公证处去公证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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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爱军 经纪人

    可以做的,很多温州投资客就是这么投资房产的,他们的很多房子产证都是上得是亲戚邻居什么的名字的,首付啊贷款什么都是自己搞定的,很好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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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龙 经纪人

    不能的,可以用您儿女的名义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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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波 经纪人

    俩方面于情来说:你是出于孝心给父母买房子,你大姐和姐夫应该不会做出太多别的事情吧。与理来说:房子你既然想这样,他们如果同意的话那么你就得买有产权证的房子。可以到公证处去做产权公正。公正内容基本就是这个房子的一系列手续你可以全权办理~你可以去公证处咨询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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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利强 经纪人

    可以让你大姐夫妻写一个免费赠与的承诺书,其中确认购房款和按揭由你来出,居住权是属于你父母。但是建议不要这样做,一来法律风险太大,二来你大姐夫妻以后自己需要买房,首付和利息增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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