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网 > 济南房产问答 > 有关房产转让

有关房产转让

我爸爸现住的房子是在他和我的名下。他是再婚,当时买房时他太太在外地,而他需要以我的名义买,那样按揭的利息不会太高。所以,匆忙中忽视了把他太太名字与我们放在一起。现在他太太坚决要求把我的名字拿下,放上她的名字。假如我满足她的要求,万一将来我爸不在了,如果她不卖房子,我不会和她争什么。但如果她要卖的话,我该如何才能保障得到从我爸那继承的房产也好或卖的钱的一部分也好?在换名字前,请我爸公证一个遗嘱可行吗?对她未来卖房有什么约束力吗?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易花云 经纪人

    可以让你爸立公证遗嘱的,百年之后将他的那部分财产由你继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