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的遗嘱

家有三处房产,父母共有。父母有三个子女。父母立遗嘱指定其三个子女为这三处房产的继承人,遗嘱并进行公证。之后,父亲有外遇,并生下私生子,父亲重新订立遗嘱,将其财产部门留给外遇和私生子。请问,三个子女是否能按之前的遗嘱继承这三处房产。父亲之后立下的遗嘱,分给外遇和私生子的遗嘱是否有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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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华超 经纪人

首先遗嘱中关于母亲的份额,你父亲那边是没有办法更改分配的,那是属于无效的额。而且父亲之后立下的遗嘱,如果分的份额过多给外语与私生子,而你们三子女过少,并且进行了公证。可申请重新分配。因为法律对遗嘱是有规定的,有最低份额。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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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华超 经纪人

    首先遗嘱中关于母亲的份额,你父亲那边是没有办法更改分配的,那是属于无效的额。而且父亲之后立下的遗嘱,如果分的份额过多给外语与私生子,而你们三子女过少,并且进行了公证。可申请重新分配。因为法律对遗嘱是有规定的,有最低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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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杜 经纪人

    如果新的遗嘱是有效的,那么就按照新的遗嘱来分配,如果母亲健在的话,那么遗嘱的分给外遇的那一部分是父亲那边那一部分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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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龙 经纪人

    你好 只要进行过公证 别且也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就受到保护 认定有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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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立后 经纪人

    第二次立遗嘱是否有做过公证?如果没有,那么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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