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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我已买四年,卖方现在要我以现价加钱,才办理过户手续,我是否需要追加房钱?

你好,我于2003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双方经协商以27000元成交,有收据,并取得卖方的房产证,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找卖方去办理过户手续时,卖方以当时卖价低,想以现在市场价追加房款,并声称如不照办则拒绝办理过户手续。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我是否需要追加房钱。谢谢!

全部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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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国标 经纪人

    所签署的收据如果没有拟订具体时间办理过户时间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可以的情况下可先以催促函的形式告知产权人办理过户时间。如产权人不办理或者拖延办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起诉。至于追加楼款的情况可以说不存在的。因为在产权人收取你全额楼款的时候已经达成了当时的房产买卖最终意向了的。办理手续的时间不影响当时的购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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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菊花 经纪人

    有可能你要加钱,因为房产证的名字还是他的,2003年的合同你有没有约定时间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他就有可能拖着你不办过户,他最多只赔你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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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富勇 经纪人

    收据,就一张收款证明吗?没签其他了啊?一般都签合同的吧,合同一般有约束事项,不允许他现在这样做的,这是典型的无赖,不用管他的,他不过就告,一个告一个准。 但如果就一张收据的话就不同说法了,只能找找律师商量有没有办法,什么口头承诺之类的……机会渺茫。恐怕要加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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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艺辉 经纪人

    看下有没有合同,要不就告他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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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嘉伟 经纪人

    你不加的话可以起诉他,要求履行合同,他拒不履行的话就要赔偿你违约金,具体金额以买卖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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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智维 经纪人

    看会当时签的那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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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六记 经纪人

    不需要的,如果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只能算违约,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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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贵丰 经纪人

    看你当时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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