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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共有证如有一方签字,合同是不是无效

买了一套房屋,甲方房产证是两个,一个大一个小,等于是夫妻共有证,但是主证是他妻子名字,小证是这个来签合同这个男人也就是她老公名字,但是合同都签定了,他嫌房价少了,老婆就以她没同意为由要撤销合同,并让方给她补偿违约金,但是认为是他们反悔,理应给补偿相当于定金数额违约金,如果打官司,高他老公欺诈能告赢吗?最好怎么处理?再说她们说这个合同无效是不是在法律上这么认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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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榕佳 经纪人

这个合同的确是不怎么有效!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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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志海 经纪人

    欠一个人签名,合同无效,虽业主方缺乏做人的标准,但打官司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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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凯 经纪人

    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共有产权时,如果出售为共同出售签字方可生效。你也有过错,因为你知道小证是他的名字,你就应该知道他还有主证产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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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榕佳 经纪人

    这个合同的确是不怎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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