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 过户

我在两年前离开原来的单位,原单位以房子为交换条件,让我退房,否则不给档案,无奈之下我只好退房。后来听说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已经发到职工手中,而且那套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我的。请问,原单位当时退房的要求合理吗?我现在与那套房子还有关系吗?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吕兵丽 经纪人

    本来你在原单位时,这套房子就是你的,如果是合同到期,那么单位无理由让你退房,现已发房产证,说明房子就是你的,现在要考虑你当时以退房作为条件拿到档案时,有无协议,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你的,尽快到原单位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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