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维护权益?
于2009年4月租下本地一临街新建铺面2间用于家电经营,一次性支付房租5年。由于这个铺面是生产队,要求是生产队本队人员进行投标,所以托付亲戚以亲戚名义帮投下,支付了5000元辛苦费。跟亲戚没有签定任何书面文件,但是亲戚有生产队出租合同,现在生产队要收回铺面用于修建清真寺,当初认为是新建铺面而且又交了5年房租,所以对铺面进行了装修(当初拿到铺面时候是毛墙毛地),而且仓库及所有宣传都是以这个铺面为重心,现在这样条件该怎么做?允许要求合理合法权益是什么?(没有看到租赁合同,但是据说有一霸王条款就是当生产队要用铺面时候必须无条件搬出,这样条款是不是违抗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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