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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继承过户问题,谢谢

现在我父亲病重,他有套公产房,我父亲说不定那天就不行了。对于这套公产房,该如何处理呢?我知道 公产房 是不能继承的。1.如果哪天他不在了,我们能顺利拿到 公产房吗?2.请问 现在办理过户好呢?还是等他不在了,再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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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鑫 经纪人

    一、公产房不能当做遗产继承,但是共同居住的人有继续承租的权利,需进行变更承租权人。 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你父亲去世后,与你父亲共同生活的,且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公产房。 三、结合您的情况,可以根据您父亲的意志,也避免事后纠纷,现在变更公产房的承租权,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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