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买房 > 青岛二手房 > 房本和父亲共有,本人成年未婚,工作居住在城阳区3年,房屋面积100平,能落户吗?[青岛]

房本和父亲共有,本人成年未婚,工作居住在城阳区3年,房屋面积100平,能落户吗?[青岛]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胡佩佩 经纪人

    可以落户的,您拿着房产证就你去相关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 头像
    f****5 热心网友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规定,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区域内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不受贷款和一、二手房限制。不受工作单位和社保限制。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