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其他 > 广州法律纠纷 > 现在老公房拆迁,户主是外婆,我和妈妈是否算同住人,户口有用吗、我们可否享受补偿款分割。

现在老公房拆迁,户主是外婆,我和妈妈是否算同住人,户口有用吗、我们可否享受补偿款分割。

我妈以前打了场官司,请人代理的,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当时是说打赢官司才能给钱),官司没有打赢。现在那代理人把我妈妈告上法庭,要求按现行的法律法规交付所有费用。这场官司我们该不该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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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3 热心网友

    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代表合同不存在,口头约定也视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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