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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性质是(水电管理)现在公司准备将物业维修承包给个人,该以什么目的对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性质是(水电管理),但公司实质让我做的是水电维修,因为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我也就做了,现在公司准备将物业维修承包给个人,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该以什么目的对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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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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